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2-07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为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天津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本硕博教育体系完整的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首批四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现有滨海和河西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教职工21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5人、各类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百余人。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农业科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建有专业学院14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7个,另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个。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芬兰等40多个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文件有关规定,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将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相关证件须与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3年学测,且语文、数学(具体专业对应数学A或数学B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为准)、英文考试科目中须有两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3年招生计划为3人,计划数在各招生专业间打通使用,同时视生源情况,经学校审议批准,计划可适当增加。 招生专业及数学科目要求如下。
三、收费标准 (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制度,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二)住宿费依实际住宿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年度政府对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材料 请考生提前准备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按系统要求的格式提交,确保清晰可读。 以下为报名系统所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近期免冠1寸照片,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 4.“学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内容包含各科目成绩、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5. 本人亲笔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除1-5基本材料外,以下6-8项为申请我校的附加材料,请考生在报名系统“附加材料”处提交: 6. 本人亲笔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 7. 个人申请陈述(包括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天津科技大学学习的原因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8. 其他材料。如有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可主动提供;如没有,可不提供。如a.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大赛等;b.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c.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以上内容请提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有关证明材料(需有公章)的扫描件。 五、审核、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核 学校将在2023年4月1日—4月21日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面试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并于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二)面试考核 报名资格审核完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4日前开展,具体形式及安排请密切关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tust.edu.cn)有关公告通知。 (三)录取安排 学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录取确认后,录取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将于2023年7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及面试环节费用。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以两周为限。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报名工作安排如有变化,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七、监督与复查 (一)录取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s://zsb.tust.edu.cn 招生办邮箱:zszx@tust.edu.cn 政策咨询电话:+86-22-60600336 监督电话: +86-22-606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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