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0-04-06

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情况,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录方式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艺术类表演专业本科招生采用专业校考和校际联考两种方式进行录取。

招生专业

招录方式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说明

表演

(服装表演方向)

专业校考

38

(含男生7人)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文理兼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办学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

校际联考

4

(含男生1人)

河北

 

注:①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调整,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号)文件执行。

③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④办学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政编码:300222

二、考试范围

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和《天津科技大学关于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报名确认及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已完成报名和缴费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时间:2020年4月10日--20日

考试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免费下载“小艺帮”APP,在线完成信息注册及身份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验证身份、录制视频、实时在线提交考试视频。

学校遵循艺术学科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结合学校表演专业培养要求,将原现场测试的初试和复试考核内容合并调整为在线考核模块,考生一次登录顺序提交。

四、考试流程

  (一) 考生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下载并安装“小艺帮”APP,苹果用户可从Appstore搜索“小艺帮”下载 APP,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

(二)登陆“小艺帮”APP选择报考“天津科技大学表演专业”。

(三)考生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确认。

(四)模拟视频录制。考生可在正式考试前进行模拟视频录制,以便熟悉视频录制流程及要求,模拟视频录制没有次数限制。

(五)正式视频录制及提交。考生须在2020年4月10日-4月20日期间,择日在2小时内完成全部考试科目的正式视频录制。系统允许考生每个科目进行三次视频录制,选择其中一次上传提交。视频不得进行编辑。

(六)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影响考试公平的信息,例如标识、语音等能识别考生身份的信息,一旦出现,取消考试资格。

提醒事项:

1.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保持无线网络畅通,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或使用手机支架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考试前务必确保手机存储空间充足,至少有1G的剩余存储空间。

3.建议拍摄场地开阔并且有明亮自然光源,背景简洁周围无杂物、无杂音。

4.软件操作流程详见【小艺帮APP】操作说明(已报名考生)(附件1)。

五、形体测量及视频考试内容

(一)形体测量

考生按要求进行身体测量,并在登录“小艺帮”APP考试时按要求填报。

注意事项:

1.考生量体前需仔细阅读《天津科技大学表演专业量体标准》(附件2),严格按照标准中描述的测量方法测量各项身体数据。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量体数据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二)视频考核模块内容

1.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2.口试:考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服装展示:考察模特技巧与服装展示能力。

4.才艺测试: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或武术中自选一项进行表演(自备音乐伴奏、道具,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具体考试内容及视频录制要求详见《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考试视频录制要求》(附件3)。

六、合格生源确定与成绩查询

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将于5月上旬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将视生源情况,按照不超过 4:1(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专业招生计划)的比例确定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并于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tust.edu.cn)并进行查询。

七、录取原则

1.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招生执行2020年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

2.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 参加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的考生,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综合分计算办法,依据我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

4.如本专业属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范围,考生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录取。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的,则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八、入学复查

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录取的每一名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在入学时会开展严格的身份复核,并进行专业复测,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依规严肃处理。

九、纪检监督

学校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办法、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选拔和录取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2-60600151。

十、附则

我校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工作相关办法、规定等以本次发布的简章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2—60600336           传真:022—60600330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1038 号   邮编:300222

网址:http://zsb.tust.edu.cn

E-mailzszx@tust.edu.cn

 
附件1-【小艺帮APP】操作说明(已报名考生)

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量体标准

附件3-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表演专业考试视频录制要求